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商标代理、植物品种权、版权等代理,企业资质认证咨询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礼
  • 电话:053188975451
  • 邮件:w13365314917@163.com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山东省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转换
山东省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转换
品牌: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
专利: 知识产权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1-12 11:55
 
详细信息

知识产权代理哪家强,山东济南找凯文。商标专利ISO‌‌高企双软等问题,欢迎咨询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业代理,业务齐全,只有你们想不到的,但没有我们办不到的! 

山东省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转换 

 

1.发明专利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

在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9年零6个月的期限内,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将其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或者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0天内,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将其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后,原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在发明专利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时,申请人或其合法继承人需要将原发明申请权利要求书中的方法权利要求删掉。

 

2.实用新型申请或授权后的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3年内,将其实用新型申请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后,原实用新型申请视为撤回。

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自申请日起3年内,将其授权后的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此时,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但是,若实用新型申请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已申请了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或在收到他人申请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的通知之日起超过30天后,则不能将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授权后的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

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授权后的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时,可以将原实用新型申请说明书中记载的涉及方法的技术方案放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

转换后的实用新型申请的内容必须与原外观设计申请的附图以及外观设计说明中记载的内容一致;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后,原外观设计申请视为撤回。

 


询价单